Saturday, May 16, 2009

Competition and Growth

經濟學原理告訴大家,亞當斯密斯的完全競爭市場有個看不見的手可以達到最有效的資源分配。但是市場競爭對於經濟成長又是什麼影響呢? 這問題就難了! 而且讓一些經濟學家頭痛了將近40年,直到近5年才有比較明確的答案。

這問題難的原因是因為市場競爭對於廠商創新的意願有兩種作用。一方面,競爭越激烈,廠商就可能會越想創新,脫穎而出。但是另依方面,競爭越激烈,廠商創新後的利潤會比沒有競爭時還來的低,所以競爭反而降低了利潤,也因此降低了創新的意願。所以哪一種效果比較大呢?

這問題在40幾年前的實證研究上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當時的實證研究顯示,競爭與成長的關係不單純。更明確的說,關係不是線性的,也就表示說並非競爭越激烈,成長就越快,也並非經爭越激烈,成長就越慢。所以這背後的理論又是什麼呢?

理論的發展,相對而言,感覺上就比較緩慢。一開始的理論,採用所謂的熊彼得效應解釋競爭與成長的關係。熊彼得效應就是說,競爭越激烈,創新意願越低,因為創新後的利潤反正也不高,所以乾脆不投資算了。這理論模型還風行了許久,一直都沒有正視當時的實證結果。直到90年代時,這個議題反而變的格外重要。怎麼說呢?

當時美國正覺得微軟變的太大了,影響了整個市場的競爭,變的沒有競爭了。要不要使用反托拉斯法限制微軟的一些行為。比爾蓋茲卻認為說,微軟的成功正是因為在激烈的競爭下,不斷的創新所打造出來的奇蹟。若不讓一家努力創新的公司享受成果,以後創新的意願就會降低,經濟成長就會受到阻礙。就是在這背景下,競爭與成長這議題變的非常重要。法官們與全世界的民眾都在思考這問題,然而經濟學家自己也不確定,反託拉斯法到底合不合理?

理論不斷的反覆修正,而計量經濟也一直在進步提共更好的實證工具。最後2003年時,理論與實證結果終於吻合了! 而且結果也很直覺。答案跟廠商自身的技術有關。若廠商的技術很前端,跟最先進的廠商同步,那麼市場競爭越激烈,創新的意願越高。這叫脫離效果,因為廠商希望能夠脫胎換骨,成為市場第一,所以不斷的創新。反觀,若落後前端科技很多的話,市場競爭越激烈,創新意願越低。這叫氣餒效果,因為就算創新,技術提升了,也只能勉強追上其他廠商,到時還是要跟他們競爭,所以創新後的利潤仍然不高。

這對於政府政策有很大的影響,要不要設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規? 要不要有反託拉斯法? 這兩個法規是同時存在的。但是我們的法官或是政府知道要在什麼時候使用它才最適當嗎? 我強烈建議政策制定者看這本書: Competition and Growth: Reconciling Theory and Evidence. 才80幾頁,但是看完後會覺得學到很多,這也是經濟學近幾年的法展成果,所以很直得大家閱讀。

我是覺得政府官員一定要看,因後最後一章講解自由貿易所帶來的競爭對於成長的影響。這跟以後台灣未來20年的發展有很大的關係,當我們與對岸的貿易越來越平凡後,哪一些產業政府應該保護,哪一些產業政府應該放手讓他競爭。這種問題不能憑感覺或是遊說來決定,這時就需要經濟的邏輯尋找答案。

BTW,6月底在耶路撒冷,我就會碰到作者了。所以現在都在惡補這一些大師的一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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